婚姻无效和被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对于子女,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一、述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会产生多方面的法律后果。
1、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一旦婚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该婚姻关系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这意味着双方不享有基于婚姻而产生的权利,如配偶继承权、夫妻间的扶养义务等。例如,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其遗产。
2、财产处理规则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双方不具有夫妻关系,所以不适用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制度。比如,在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对房产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照顾无过错方进行判决。
3、子女权益保障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这保障了子女的合法权益,无论父母的婚姻状况如何,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婚姻无效和被撤销后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后财产分割有其特殊规则。
1、尊重当事人协议
首先鼓励当事人自行协商财产分割问题。因为当事人最清楚同居期间财产的来源和使用情况,自行协商可以更好地体现双方的意愿。比如,双方可以约定将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车辆归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2、法院判决原则
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无过错方在婚姻无效或被撤销过程中可能遭受了更多的损失,给予其适当的照顾是公平合理的。例如,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另一方结婚,后来发现婚姻无效,该方即为无过错方,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其利益。
3、保护合法财产权益
对于一方在同居前的个人财产,仍归该方所有。同时,要防止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一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婚姻无效和被撤销对子女抚养权有何影响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对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有一定影响,但核心是保障子女权益。
1、适用父母子女规定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受影响,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这意味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依然存在。例如,父母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子女的成长过程,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
2、抚养权确定原则
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抚养费负担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例如,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综上所述,婚姻无效和被撤销会在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权益等方面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涉及到债务承担、损害赔偿等更多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些方面遇到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