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现金本身不一定算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来说,如果送现金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行贿罪;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也可能构成受贿罪等。以下将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一、送现金多少钱算犯罪行为
送现金在不同情形下涉及犯罪的判定标准不同。在行贿罪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向三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1、行贿罪的本质
行贿罪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不正当利益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2、对社会的危害
行贿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影响了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滋生腐败现象,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给国家工作人员送现金多少算犯罪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1、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法律惩处的意义
对受贿罪的惩处能够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保障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三、正常人情往来送现金多少不算犯罪
正常人情往来送现金一般不算犯罪。正常人情往来是基于亲情、友情等情感因素,不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但在司法实践中,要区分正常人情往来和行贿受贿行为。通常会从送现金的背景、双方关系、金额大小、送现金的频率等方面综合判断。一般来说,如果送现金的金额较小,符合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正常人情往来的范围,且没有与特定的请托事项相关联,通常不认定为犯罪。例如,在节日期间,亲戚朋友之间互赠红包,金额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这种情况属于正常人情往来。
1、判断标准的复杂性
判断是否属于正常人情往来没有绝对的金额标准,因为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家庭的人情往来金额差异较大。而且有些行贿行为可能会伪装成人情往来,所以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2、正确处理人情往来与法律界限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在人情往来中保持适度和合法。避免借人情往来之名,行行贿受贿之实。同时,国家工作人员更要严格自律,正确区分正常人情往来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往来。
综上所述,送现金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涉及行贿、受贿等犯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数额标准,而正常人情往来则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界限。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很多与送现金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单位行贿和个人行贿的区别、受贿后主动退还财物是否还构成犯罪等。如果您在这方面有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