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网络肖像侵权的认定需考虑多个方面。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行为属于侵权。同时,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也可能构成侵权。认定时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存在侵害肖像权的事实及造成的损害后果。
一、民法典网络肖像侵权如何认定
在《民法典》框架下,网络肖像侵权的认定有明确的规则。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是关键要素。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1、非法使用行为
比如在网络上,有人未经允许将他人的肖像用于商业广告、宣传海报等营利活动,这就明显侵犯了肖像权。因为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拥有自主支配权,他人未经同意不能将其用于商业目的获取利益。
2、丑化、污损行为
通过PS技术对他人肖像进行恶意修改,使其呈现出丑陋、滑稽的形象,或者在网络上传播他人被污损的肖像,这些都属于对肖像权的侵害。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肖像权人的外在形象,还可能对其名誉和精神造成伤害。
3、伪造行为
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肖像,如制作虚假的视频、图片等,也是侵权行为。这种伪造的肖像可能被用于不良目的,给肖像权人带来负面影响。

二、民法典网络肖像侵权认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民法典》为网络肖像侵权认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明确权利范围
该条款清晰地界定了肖像权人的权利范围,即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拥有制作、使用和公开的决定权。他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实施这些行为。
2、特殊情况规定
同时也规定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情况,比如为了新闻报道、公共利益等正当目的使用肖像,可能不构成侵权。但这种使用也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能过度侵害肖像权人的权益。
3、责任承担依据
一旦认定构成网络肖像侵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这为肖像权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网络肖像侵权认定后如何维权
当网络肖像侵权被认定后,肖像权人有多种维权途径。可以与侵权人进行协商。
1、协商解决
直接与侵权人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如删除相关的网络图片、视频等,并赔礼道歉。这种方式相对温和,可能在较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同时也能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2、向平台投诉
如果侵权行为是通过网络平台实施的,可以向平台投诉。根据相关规定,网络平台有义务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理。平台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删除侵权内容、限制侵权用户的账号等。
3、提起诉讼
如果协商和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肖像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和自己所遭受的损失。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网络肖像侵权的认定、法律依据以及维权途径都有明确的规定。在网络环境日益复杂的今天,了解这些知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肖像权。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网络肖像侵权赔偿标准如何确定、网络平台在肖像侵权中的责任界限等问题。如果您在网络肖像权方面遇到法律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