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权利争夺中,财产分配判定通常依据法律规定、家庭具体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一般遵循公平合理、照顾弱势方等原则,会考虑财产来源、各方贡献等。不同类型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判定方式也有差异。
一、家庭权利争夺中财产分配会怎样判定
在家庭权利争夺中,财产分配的判定是一个复杂且受多种因素影响的过程。法律依据是关键。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财产来源和性质
要明确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通常归个人所有,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另一方通常无权分割。而婚后共同财产则需要进行合理分配。对于家庭共有财产,如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等,需要考虑各方的出资比例、使用情况等因素。
2、各方贡献
这里的贡献包括经济贡献和非经济贡献。经济贡献如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主要的经济支出,为家庭财产的积累做出了较大贡献。非经济贡献如一方长期照顾家庭、抚养子女等,虽然没有直接的经济收入,但也应在财产分配中得到适当考虑。
3、照顾特殊情况
法院在判定财产分配时,会照顾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财产分配时可能会少分。同时,对于生活困难的一方,也会给予适当的照顾。

二、家庭权利争夺中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判定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判定有其独特的规则和考量。在分割方式上,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等。实物分割适用于可以进行分割且不影响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家具、家电等。变价分割则是将财产变卖,然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分配,常用于难以实物分割的财产,如大型机械设备等。作价补偿是一方取得财产,然后按照财产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1、共同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也会影响财产分配。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剩余的贷款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在财产分配时一并考虑。
2、财产隐匿等情况
如果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特殊财产的分配
对于一些特殊财产,如知识产权收益、股权等,分配判定更为复杂。知识产权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取得或者明确可以取得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股权,需要考虑公司的性质、股权的取得时间等因素。如果是婚后取得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另一方可能享有相应的权益,但具体分配还需要根据公司的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三、家庭权利争夺中涉及老人财产分配判定
当家庭权利争夺涉及老人财产分配时,主要涉及到继承问题。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法定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遗嘱继承
老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但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才有效。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遗嘱无效,可能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老人的财产。
3、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分配方式。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如果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应当优先按照协议进行财产分配。
综上所述,家庭权利争夺中财产分配判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老人财产等多种情况,且受法律规定、财产来源、各方贡献等多种因素影响。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会遇到如财产的增值部分如何分配、家庭企业财产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家庭权利争夺财产分配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