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加班费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还可通过拨打12333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方式维权。

当公司不给加班费时,劳动者有多种途径进行举报维权。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是常见且有效的方式。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者可以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举报。书面举报时,应详细说明自己所在公司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以及自己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加班情况等,明确指出公司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并附上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考勤表等。

拨打12333也是便捷的方法。这是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公益服务专用号码,劳动者可以随时拨打该号码,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公司不给加班费的问题。在电话中清晰准确地描述自己遇到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信息,劳动监察机构会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也是重要途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申请需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即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及可能的经济补偿等)、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存在加班事实以及公司未支付加班费。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向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者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给加班费怎么举报(0)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