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项权证补办所需资料包括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刊登他项权利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等。

申请书是补办房屋他项权证的重要材料之一。申请书需明确表达补办的诉求,详细说明他项权证遗失或损坏等情况,以及申请人的相关信息。一般来说,申请书需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申请人身份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这可以是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提供身份证明的目的是为了确认申请人的身份,防止他人冒用身份进行补办手续。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刊登他项权利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当房屋他项权证遗失后,申请人需要在当地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这是为了向社会公示该证书已遗失,避免他人恶意使用。在补办时,需要提供刊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且声明内容需包含房屋的具体信息、他项权证编号等。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是设立房屋他项权的基础文件,它规定了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补办他项权证时,需要提供该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证明房屋抵押关系的存在。

不同地区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等。在补办房屋他项权证之前,建议申请人先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补办流程和所需资料,以确保顺利完成补办手续。

房屋他项权证补办要哪些资料(0)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