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知道检察院是否对取保候审的案件起诉。一是等待检察院的通知,若决定不起诉,会出具不起诉决定书并送达;二是主动联系案件承办检察官询问进展;三是关注司法信息公开平台,部分案件信息会在上面公布。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明确的程序和时间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会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是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同时,还会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被害人等相关方。所以,被取保候审人等待检察院的正式通知是一种重要方式。

被取保候审人也可以主动与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后,被取保候审人可以通过向检察院的案件管理部门查询承办检察官的联系方式,然后主动沟通案件进展情况。不过,要注意在合适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询问,避免影响检察官的正常工作。

现在司法越来越注重信息公开。一些地方的检察院会在司法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案件的相关信息。被取保候审人可以通过关注当地检察院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自己案件的进展,看是否有关于起诉或不起诉的相关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案件信息都会在平台上公布,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确定。

取保候审怎么知道检察院起不起诉案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