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判给谁的几率大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复杂且需综合考量的问题。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依赖母亲的照顾,从生理和心理上母亲能给予更细致的关怀。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此时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

当子女两周岁以上时,法院会全面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进行判决。这些情况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居住环境,安全、舒适且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是重要考量因素;工作稳定性,有稳定工作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以及个人品德、有无不良嗜好等。例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获得抚养权的几率就会降低。

若子女已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在抚养权判决中起到重要作用。此时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尊重他们希望跟随哪一方生活的选择。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考虑将孩子判归该方抚养;还有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也会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始终将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综合各种因素做出最合理的判决。

离婚孩子判给谁的几率大(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