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机动车致人员受伤的赔偿,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若有商业险则按保险合同由商业险赔偿,仍不足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在机动车撞机动车导致人员受伤的情况下,赔偿流程和方式有明确的规定。交强险的赔付,交强险是法定的强制保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权益。当发生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交强险会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例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一般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会对受伤人员的相关费用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就要看事故车辆是否投保了商业险。常见的商业险如第三者责任险,它可以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继续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商业险的赔偿金额取决于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投保金额。
若经过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后,还有剩余的赔偿金额,则要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来确定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一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那么该方就要承担剩余的全部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就会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比如,经过交警部门认定,一方承担70%的责任,另一方承担30%的责任,那么在剩余赔偿金额的分担上,也会按照这个比例进行。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以确保赔偿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如果双方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