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逃逸后,逃逸方应赔偿对方车辆因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赔偿方式可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逃逸方承担,若车辆投保商业险,按保险合同约定处理。若双方就赔偿无法协商一致,受害方可通过诉讼解决。
在撞车逃逸事故中,对于赔偿责任的承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对于对方车辆的直接损失,主要包括车辆的维修费用。这需要根据专业的维修评估来确定具体金额。一般会由专业的定损机构对受损车辆进行评估,确定维修所需的零部件费用、工时费用等。如果车辆因事故严重受损,无法修复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可能需要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车辆的实际价值通常根据车辆的购置价格、使用年限、折旧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间接损失方面,比如因车辆无法使用而产生的合理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当对方车辆在维修期间,其为了满足日常出行需求,使用其他交通工具(如租车)所产生的费用,逃逸方也应当赔偿。但这种费用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在赔偿流程上,若逃逸方主动承担责任,可与受害方协商赔偿事宜。若逃逸方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按照规定进行理赔。在逃逸的情况下,商业险可能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赔偿,此时逃逸方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就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无法达成一致,受害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受害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租车合同及费用凭证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