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打官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的材料、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涉及财产分割的证据、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证据等。
在离婚诉讼中,证据材料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和判决结果。
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的材料:这是启动离婚诉讼的基础材料。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以证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同时,要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以此来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证明。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这类证据有多种形式,比如分居协议或相关证人证言,能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可用于证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吸毒、赌博等恶习的相关证据,如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戒毒所的证明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像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涉及财产分割的证据: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对财产分割起着关键作用。需要提供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证明财产所有权的凭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以确定夫妻双方的资金状况;对于债权债务,要提供借条、借款合同等相关证据。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证据: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的争夺,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争取抚养权的证据。例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以证明有能力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子女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证明,如学校的评语、成绩单等;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如不良嗜好、患有严重疾病等。
在离婚打官司时,要根据具体的诉求和案件情况,准备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