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推翻离婚虚假债务诉讼案件,需收集有力证据证明债务为虚假,如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务凭证造假等,还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必要时申请鉴定,并在庭审中充分质证抗辩。
在离婚案件中,虚假债务问题时有发生,当事人若想推翻此类诉讼案件,可从多方面着手。
收集证据是关键。可以从债务的形成时间、资金流向、用途等方面进行调查。若债务发生在夫妻感情恶化期间,且债权人与举债方关系密切,如亲属、朋友等,就需要格外留意。比如,通过银行转账记录来查看资金的实际走向,若所谓的借款并未进入夫妻任何一方的账户,或者资金很快又回流到债权人或举债方的关联账户,这很可能是虚假债务的迹象。同时,要关注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若一方声称的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但家庭并没有相应的消费支出,或者该笔债务超出了家庭的正常消费范围,也能证明债务的虚假性。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对于一些个人难以获取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公司财务报表等,可以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法院有权向相关机构调取证据,这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申请鉴定。如果对债务凭证,如借条、合同等的真实性存在怀疑,可以申请进行笔迹鉴定、印章鉴定等。专业的鉴定机构能够通过科学的方法判断凭证是否为伪造。
在庭审中充分质证和抗辩。在法庭上,要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仔细审查,指出证据中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同时,将自己收集的证据和观点清晰地阐述给法官,通过合理的辩论来证明债务的虚假性。还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人的证言也可能成为推翻虚假债务的重要依据。推翻离婚虚假债务诉讼案件需要当事人积极主动地收集和运用证据,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