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注销税务登记需先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准备相关资料,完成发票缴销、税款清缴等事项,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注销。

明确适用情形。根据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都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个体户若出现上述情况,就需进行税务登记注销。

准备所需资料。一般来说,需要携带《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经办人身份证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如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等。

按流程办理。第一步是申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第二步,税务机关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税务机关会受理申请;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资料。第三步,完成相关事项。包括发票缴销,将未使用完的发票交回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第四步,税务机关会进行实地核查(部分情况),检查个体户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会出具《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至此,个体户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完成。需要注意的是,在注销税务登记前,要确保所有税务事项都已处理完毕,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个体户注销税务登记手续流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