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过期仍有一定补偿办法,可通过人身损害赔偿途径主张权益,也可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工伤认定中,单位申请认定的期限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一方申请认定的期限是1年。若工伤鉴定过期,职工可考虑以下补偿办法。

通过人身损害赔偿途径。虽然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不能认定为工伤,但职工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以人身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这种情况下,需证明用人单位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例如,用人单位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较大过错,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即使工伤鉴定过期,职工也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有些用人单位出于人道主义或维护企业形象等因素,可能会愿意给予一定的补偿。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说明自身的困难和实际情况,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比如,用人单位可以支付部分医疗费用或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还可以寻求工会或相关调解组织的帮助。工会是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职工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工会会根据具体情况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调解。相关调解组织也可以发挥作用,帮助双方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解决途径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职工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鉴定过期还有什么补偿办法吗知乎(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