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具体的量刑会结合多种因素综合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致人轻伤一级就属于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范畴。
在司法实践中,量刑并非简单地依据轻伤一级这一结果。法官会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犯罪动机,如果是因为琐事一时冲动而实施伤害行为,和出于恶意报复、寻衅滋事等动机实施伤害,量刑会有所不同。例如,甲和乙在商场因争抢停车位发生口角,甲一时冲动将乙打成轻伤一级,这种情况下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而丙为了报复丁,蓄意谋划将丁打成轻伤一级,丙的量刑可能会相对更重。
犯罪手段。使用凶器进行伤害和徒手伤害,后果往往不同,量刑也会有差异。比如,使用刀具等凶器致人轻伤一级,相比徒手造成的轻伤一级,在量刑上可能会更倾向于较重的刑罚。
犯罪后的表现也很关键。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伤害行为发生后,积极主动地对被害人进行救治,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逃避责任,甚至对被害人进行威胁等,量刑时可能会从重处罚。
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也会影响量刑。如果被害人在事件中有挑衅、辱骂等不当行为,引发犯罪嫌疑人实施伤害行为,那么在量刑时也会适当考虑这一因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的具体判刑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各方面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