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骗税、欠税、逃税在概念、手段、目的和法律后果上存在区别。偷税是故意不缴或少缴税款;骗税是骗取国家税收优惠;欠税是超过期限未缴税款;逃税是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等手段不缴税款。
从概念上看,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骗税主要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对所生产或者经营的商品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征收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
手段方面,偷税侧重于通过虚假的财务处理和申报来减少纳税,比如虚开发票、做假账等。骗税通常是通过虚构出口业务、虚报出口货物数量和价格等手段,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欠税只是简单的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税款,没有采取特别的欺骗手段。逃税则可能包括转移资产、隐匿收入等方式,使税务机关难以追踪其真实的纳税能力。
目的不同。偷税的目的是直接减少应纳税额,以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骗税的目的是非法获取国家的税收优惠,特别是出口退税。欠税可能是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时缴纳税款,但并没有主观上逃避纳税的故意。逃税则是主观上故意逃避纳税义务。
法律后果也有差异。偷税达到一定数额和比例会构成犯罪,面临刑事处罚。骗税情节严重的,不仅要追缴骗取的税款,还要处以高额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欠税一般会加收滞纳金,税务机关也会采取强制措施追缴税款。逃税同样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并且会影响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