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记录上了征信,自不良行为终止之日起,5年后能恢复正常。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这里所说的“不良行为终止之日”,通俗来讲就是逾期欠款还清的那一天。
例如,若用户在2023年1月1日发生逾期,且一直未还款,那么不良记录会持续存在。但如果在2023年6月1日将逾期欠款全部还清,从这一天开始计算,5年后,也就是2028年6月1日,该逾期记录会从征信报告中删除,征信恢复正常。
需要强调的是,在这5年期间,要保持良好的信用习惯。因为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逐渐覆盖之前的不良影响,也能让金融机构看到信用状况的改善。如果在这5年内又出现新的逾期等不良行为,那么新的不良记录又会重新计算保存期限。
若逾期并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比如因银行系统故障导致还款未按时到账、被他人冒用身份产生逾期等情况,可以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异议申请。金融机构核实情况属实后,会协助修改征信记录,这种情况下征信恢复正常的时间就不需要等5年。
一旦逾期记录上了征信,要尽快还清欠款,并在之后保持良好的信用行为,这样才能在规定时间后恢复正常的征信状态。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