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还不上被起诉且仍没钱偿还,可与债权人协商、积极配合诉讼、按法院判决执行。若名下有财产可能被强制执行,无财产可执行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待有能力偿还时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当得知被起诉时,即便暂时没有钱偿还,也不要逃避。可以尝试主动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要诚恳地向债权人说明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和还款困难,提出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比如分阶段还款,在一定时间内逐步还清欠款。如果债权人同意这个还款计划,可要求其撤回起诉或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
若协商不成,就需要积极配合诉讼。按照法院的传票通知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要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表达还款意愿,但确实因经济困难暂时无法偿还。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如果败诉,就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若在规定时间内依然无法偿还欠款,债权人可能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情况。如果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将其拍卖、变卖以偿还债务。
要是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就此免除,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同时,债务人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会被限制高消费,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这些限制会对债务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诸多不便。
所以,即便暂时没钱偿还,也要努力工作,增加收入,一旦有了偿还能力,就要尽快按照法院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以避免对自己的信用和生活造成更严重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