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规定主要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相关法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制度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而制定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规范年休假的重要法规。
首先是享受年休假的条件,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情况。
关于年休假天数的规定,按照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来确定。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例如,职工甲累计工作3年,他可以享受5天的年休假,如果这5天中包含了2天的休息日,那么实际的休假天数还是5天,休息日不额外占用年休假天数。
对于年休假的安排,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不过,如果职工主动提出不休年休假,单位则只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通过这些规定,保障了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的权利,同时也兼顾了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两者之间寻求了合理的平衡。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