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分为两个等级,即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在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有明确标准的,依据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将轻伤划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比如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肋骨骨折6处以上等都属于轻伤一级的范畴。这些损伤对人体的健康和功能会造成较为明显的影响,往往需要一定时间的治疗和康复。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例如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肋骨骨折2处以上等。虽然轻伤二级相较于轻伤一级程度稍轻,但同样会对伤者的身体造成伤害,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治疗和处理。
区分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在涉及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中,伤害程度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不同等级的轻伤对应的刑罚可能会有所不同。同时,在民事赔偿方面,轻伤的等级也会影响赔偿金额的确定,一般来说,轻伤一级对应的赔偿可能会相对较高,因为其对伤者身体造成的损害相对更严重。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4.1.1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