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若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用人单位从用工第二个月起未签订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除正常工资外,还可额外获得5000元作为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直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稳定性更强,除非存在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一般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签合同的情况: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