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期间死亡,公司是否有补助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经认定该死亡与职业病相关,属于工伤情形,公司需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补助责任;若不属于工伤,可能依据公司内部规定或相关民事法律承担一定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果在职业病诊断期间,符合这一视同工伤情形,或者经认定该职业病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那么就属于工伤范畴。
当被认定为工伤后,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助责任。从工伤保险基金方面,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公司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上述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就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此时公司需要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若死亡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不属于工伤,公司虽不承担工伤保险方面的补助义务,但可能依据公司内部的福利政策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补助。此外,如果公司在职工职业健康保护等方面存在过错,职工家属也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总之,职业病诊断期间死亡的补助问题较为复杂,需结合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公司的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