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受到伤害,应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进行赔偿,赔偿包括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等,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明确非法用工的定义。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招用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情形。
对于非法用工导致职工受到伤害的赔偿流程如下:第一步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在治疗终结后,由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该鉴定对于确定赔偿金额起着关键作用。
赔偿内容主要包含两方面。一是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这些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非法用工单位支付。二是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是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来确定的。以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一级伤残是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是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是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是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是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是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是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是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是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是赔偿基数的1倍。如果是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总之,非法用工受伤害的赔偿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以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