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自愿转账一般不算诈骗,但若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转账的情况,则可能构成诈骗。诈骗罪的追诉时效根据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从5年到20年不等。
判断对方自愿转账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转账行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在正常的民事往来中,一方基于真实的意愿和合理的事由向另一方转账,比如赠与、借款等,这种情况不构成诈骗。然而,如果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如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声称有高额回报,让对方信以为真从而“自愿”转账;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像隐瞒自己已经负债累累无力偿还的事实,骗取对方基于错误的认识进行转账,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对于诈骗罪的追诉时效,我国《刑法》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的。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诈骗罪中,《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如果是数额较大对应法定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5年;数额巨大法定刑是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10年;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时效15年或者2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