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变更需要准备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资料,手续通常为申请、审查与受理、决定、换发营业执照。
首先来介绍一下公司章程变更需要的相关资料。第一个重要资料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这是启动变更程序的基本文件,用来向登记机关表明公司有变更章程的意向和具体申请事项。第二,则是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此外,如果是国有独资公司,则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接着需要有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清晰地体现出变更的具体内容。还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于证明公司的合法存在及主体资格。若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需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以下是公司章程变更的手续流程。第一是申请阶段,申请人需将准备齐全的上述资料提交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选择现场提交或者通过线上政务平台提交。第二是审查与受理阶段,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如果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会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会予以受理。第三是决定阶段,登记机关在受理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对于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变更登记;不符合规定的,会说明理由并驳回申请。最后是换发营业执照阶段,经核准变更登记的,公司需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换领新的营业执照,此时公司章程变更的手续才算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