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承担赡养义务可先通过协商沟通解决,促使赡养人履行义务;若协商不成,被赡养人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赡养人支付赡养费等,承担起赡养责任。
赡养义务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当出现未承担赡养义务的情况时,有多种解决途径。
首先是协商。这是比较平和的方式,由家庭成员之间自行沟通交流,明确赡养的责任和方式。比如确定每个子女每月支付的赡养费金额,轮流照顾老人的时间安排等。这种方式有助于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可以找有威望的亲友、村委会、居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组织介入。这些组织的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和道德规范,对赡养人进行劝说和教育,促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最后,诉讼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解决办法。被赡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赡养人应承担的赡养责任,包括赡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如果赡养人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被赡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冻结、划拨赡养人的财产等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法律会为维护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