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不同。犯罪未遂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即欲为而不能为;犯罪中止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即能为而不欲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主观方面的差异是核心区别。犯罪未遂中,行为人主观上是希望犯罪能够得逞的,只是因为遇到了一些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因素,导致犯罪无法完成。这些因素可能是外界的客观障碍,比如在行窃时突然有人出现,或者是自身能力的限制,比如想杀害他人但因自身力气不够无法成功。而犯罪中止,行为人在主观上主动放弃了犯罪意图,是出于自身内心的意愿停止犯罪行为。例如,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过程中,突然良心发现,觉得这样做不对,于是主动放弃抢劫。

客观表现不同。犯罪未遂通常是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后,因为外部的不利情况而被迫停止。例如,犯罪分子在撬保险柜时,保险柜非常坚固,撬了很久都无法打开,这就是由于客观的困难导致犯罪无法继续进行下去。而犯罪中止则是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主动停止犯罪行为,并且在有些情况下,还会采取措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比如,行为人在给他人投毒后,又后悔了,及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避免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

法律后果不同。对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两种不同主观状态的评价,犯罪中止因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所以在处罚上更为宽大。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关键在于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