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获取老公转账给小三钱的证据,可通过收集银行转账记录、通话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方式来进行。
在处理老公转账给小三钱的情况时,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首先是银行转账记录,这是非常关键的证据之一。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柜台,申请打印特定时间段的银行流水明细,上面会清晰显示转账的时间、金额、对方账户等信息;也可以登录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在交易记录中查询相关转账信息,并进行截图保存。如果涉及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转账,如微信、支付宝等,同样可以在相应的支付软件中查看交易记录,并将转账详情页面进行截图保存。这些记录能直观地证明资金的流向。
其次是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如今,人们的交流大多通过网络社交软件进行,查看老公与小三的聊天记录,可能会发现关于转账的相关内容,如转账的原因、金额等。可以对聊天记录进行拍照或截屏保存,为了保证证据的有效性,最好能保留原始的聊天设备。通话记录可以通过运营商的网上营业厅或线下营业厅获取,虽然通话内容一般无法直接得知,但通话的时间、时长等信息也能辅助证明两人之间存在联系。
再者,证人证言也具有一定的作用。如果有其他人知晓老公给小三转账的情况,比如共同的朋友、家人等,可以请他们出具书面的证人证言。证人需要在证言中详细说明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包括转账的时间、地点、金额等。
另外,还可以留意一些其他的间接证据。例如,老公购买给小三的贵重物品的发票、消费小票等,这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老公存在资金外流的情况。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避免因非法获取证据而导致证据无效。同时,收集到的证据要妥善保存,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清晰、完整地呈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