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年再婚领证与否各有利弊。领证从法律层面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给予婚姻关系法律认可;不领证则相对灵活,能避免一些财产和家庭关系上的复杂问题。具体选择需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决定。
领证的好处主要体现在法律保障方面。领证之后,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生病或遇到经济困难时,另一方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作为配偶有法定的继承权,能够依法继承对方的部分遗产,这为双方的晚年生活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其次,领证可以使双方的婚姻关系得到社会的正式认可,有助于增强双方关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感,减少外界的质疑和干扰。
不领证的好处主要体现在财产和家庭关系处理的灵活性上。对于一些中老年再婚者来说,他们可能各自有子女,名下也有一定的财产。不领证可以避免在财产继承等方面与对方子女产生纠纷。比如,不领证的情况下,各自的财产仍归各自所有,不会因为再婚而发生复杂的财产混同和分割问题,也减少了子女对于财产分配的担忧。另外,不领证的关系相对自由,双方在相处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合适,分开时也比较简单,不需要经过繁琐的离婚程序。
然而,不领证也存在明显的弊端。没有结婚证,双方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在一方生病、遇到困难时,另一方可能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提供帮助。在财产权益方面,如果一方突然去世,另一方也无法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所以,中老年再婚时,应该全面考虑自身的情况,包括财产状况、子女态度等,权衡领证和不领证的利弊后再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