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把钱还债了,钱还是有可能要出来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债权人是善意取得,即不知道该款项是诈骗所得且支付了合理对价,通常难以直接从债权人处追回;若债权人是恶意取得,或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则可以要求其返还。此外,也可通过要求诈骗犯退赔等方式来挽回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犯将诈骗所得用于还债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要判断债权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善意取得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包括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如果债权人在接受还款时并不知道该款项是诈骗所得,并且是以正常的债务清偿方式获得该款项,那么可能构成善意取得。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直接要求债权人返还该款项。

然而,如果债权人明知该款项是诈骗所得仍然接受还款,或者没有支付合理对价(如本来是虚构的债务),那么就不构成善意取得。此时,司法机关有权要求债权人返还该款项。例如,诈骗犯与债权人恶意串通,以还款之名转移诈骗所得,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必须返还。

即使债权人构成善意取得,受害人仍然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挽回损失。受害人可以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要求诈骗犯退赔其诈骗所得。在法院对诈骗犯作出刑事判决时,通常会同时责令其退赔受害人的损失。如果诈骗犯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将其财产用于赔偿受害人。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虽然诈骗犯把钱还债了增加了追款的难度,但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受害人还是有机会要回被骗的钱。

诈骗犯把钱还债了还能不能要出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