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延期,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在正常交房日期到实际交房期间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收房,从开发商书面通知购房者收房的日期起算物业费,由购房者承担。

首先需要明确导致房屋交付延期的原因,不同原因决定了物业费承担主体和计算方式。

开发商原因导致延期交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一般的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那么在本该正常交付房屋的日期到实际交付房屋的这段时间内,物业费不应由购房者承担,而应由开发商承担。因为购房者由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未能按时使用房屋,若让其承担此期间的物业费是不公平的。例如,购房合同约定2023年1月1日交房,但开发商因自身建设问题直到2023年6月1日才交房,那么这5个月的物业费就应该由开发商缴纳。

购房者原因导致延期收房:当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等有效方式通知购房者收房,而购房者无正当理由拖延收房时,从通知规定的收房日期开始,物业费就由购房者承担。因为此时房屋已经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完成了其交付义务,购房者拖延收房并不会影响房屋实际已处于可使用状态的事实。比如,开发商于2023年3月1日书面通知购房者于3月15日收房,但购房者因自身原因直至6月15日才收房,那么从3月15日起的物业费就应由购房者支付。

在实际操作中,物业公司需准确判断延期交房的原因,按照不同情况确定物业费的计算和承担主体,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购房者和开发商也应清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若遇到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房屋交付延期物业费怎么算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