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保险的车出车祸,若没买交强险,车主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商业险没买则不会因未买保险进行行政处罚,但事故赔偿需车主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关于交强险,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如果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就上路行驶并出了车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该机动车,直至车主依照规定投保。同时,会对车主处以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例如,某类车辆交强险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为 950 元,那么车主就会被罚款 1900 元。
关于商业险,商业险并非强制购买的保险。所以,即使车辆没有购买商业险就出了车祸,不会因为未购买商业险而受到行政处罚。不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责任的承担就会有很大不同。如果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合适的商业险,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通常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要是没有商业险,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就需要车主自己承担。比如,在一场严重的车祸中,造成了较大数额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交强险赔偿的额度有限,剩余的赔偿款项就只能由车主自行支付,这可能会给车主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所以,为了降低风险,车主除了购买交强险外,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购买合适的商业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