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通常要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手续。
在我国,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所以,房子过户一般是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下面介绍一下常见的房子过户手续流程:
准备材料:双方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的提供)、房产证等基础材料。如果是买卖过户,还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是赠与过户,要有赠与合同;继承过户则需携带遗嘱或者相关的继承证明文件。
提出申请:买卖双方(或赠与人和受赠人、继承人等)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
缴纳税费:根据过户的类型,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例如买卖过户可能涉及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赠与过户可能会涉及契税等;继承过户通常不需要缴纳契税,但可能有一些登记费等小费用。具体税费标准因地区和房屋情况而异。
审核与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进行详细审核,可能会实地查看房屋情况等。审核通过后,会将相关信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领取新证:完成登记后,申请人可以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凭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至此房子过户手续完成。整个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政策、业务量等因素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