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定违约金时,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行为依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如果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只是暂时的,并且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那么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因价格上涨不想出售房屋而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采取补救措施:当违约方的履行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时,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比如,在装修合同中,装修公司的装修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业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对不合格的部分进行返工、修复等,以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赔偿损失:这是在没有约定违约金时常见的处理方式。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不交付货物,导致买方无法将货物转售获得利润,那么买方因转售可获得的利润就属于可得利益损失,卖方需要进行赔偿。不过,赔偿的损失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违约方只对其能够合理预见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处理违约问题时,守约方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损失计算依据等,以便在主张权利时能够证明自己的损失和主张的合理性。同时,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违约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