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判决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在民事案件中,当债权人通过诉讼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这一期间的计算方式有多种情况。

如果法律文书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间,那么申请执行的期间从该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开始计算。例如,判决书中规定债务人应在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还清欠款,那么申请执行的期间就从这 30 日届满的次日起算二年。

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这种情况下申请执行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比如,判决要求债务人分三期还款,最后一期还款时间是 2024 年 12 月 31 日,那么申请执行的二年期间就从 2025 年 1 月 1 日开始计算。

当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时,申请执行期间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一旦判决生效,债权人就可以在二年内随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申请执行时效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也就是说,在申请执行期间内,如果出现了法定的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申请执行的期间会相应地暂停计算或者重新计算。例如,债权人在申请执行期间内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这就可能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期间重新计算。

欠钱判决后执行期多久(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