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不再负法律责任的时间需根据担保方式和具体约定确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若有约定保证期间,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在担保法律关系中,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关系到担保人是否需要继续承担法律责任。首先来看有明确约定的情况。如果债权人和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的期间来执行。例如,双方约定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一年,那么在这一年时间内,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超过这一年,若无其他特殊情况,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当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时,法律规定了统一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比如,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在2024年1月1日届满,且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保证期间就从2024年1月2日开始计算,到2024年7月1日结束。在这个期间内,债权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约定不明确。例如,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这种就属于约定不明。按照法律规定,此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在这二年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要积极行使权利,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债权人未在相应的保证期间内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就会消灭,不再承担法律责任。担保不再负法律责任的时间要结合具体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担保一般多长时间不再负法律责任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