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岁孩子父母离婚时,一般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但存在特殊情形时也可能判给父亲。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1周岁的孩子通常处于哺乳期或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在照顾孩子日常生活、满足孩子情感需求等方面往往具有天然的优势,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育。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子女可能会判给父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比如母亲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或者存在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总之,在处理1周岁孩子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