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具体判几年缓刑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一般来说,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缓刑适用的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具体分析判缓刑情况如果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比如销毁的会计凭证涉及金额较小、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的损害较小等;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如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弥补损失等;经过评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不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那么就有可能被宣告缓刑。
至于判几年缓刑,要根据犯罪分子实际被判处的刑期来确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例如,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那么其缓刑考验期可能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确定。总之,是否适用缓刑以及缓刑的具体期限都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和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