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轻伤害的赔偿需根据具体损失确定,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赔偿可先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当构成轻伤害时,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是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常见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在赔偿途径上,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构成轻伤害怎么赔偿(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