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离婚判决后通常会对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产生影响,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在婚姻关系方面,胁迫离婚若经法院认定胁迫情形属实,该离婚判决可能会被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对于胁迫离婚并没有直接规定撤销离婚的条款。不过,如果存在胁迫等违法情形,法院可能会综合考量,若认定离婚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愿表达,可能在后续处理中作出利于受胁迫方的决定。
在财产分割上,若一方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同意了财产分割方案,判决后受胁迫方可以向法院主张重新分割财产。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判断财产分割是否公平合理。如果存在胁迫导致财产分割明显不公的情况,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证据,对财产进行重新分配,以保障受胁迫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胁迫离婚判决后,若受胁迫方认为当前的子女抚养安排并非其真实意愿,且继续维持该安排不利于子女成长,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从子女的最大利益出发,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决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权。
此外,胁迫离婚可能还会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受胁迫方因遭受胁迫而承受了精神上的痛苦,在判决后可以依法要求胁迫方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胁迫的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总之,胁迫离婚判决后会在多个方面产生重要影响,法律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不合理的情况进行纠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