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哪个派出所都可以办无罪证明。一般情况下,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无罪证明,即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证明被证明对象在一定时间内没有犯罪记录的书面文件。根据相关规定,通常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出具该证明。这是因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掌握着辖区内居民的基本信息和犯罪记录情况,能够准确核实并提供相关证明。
之所以限定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是基于信息管理和准确性的考虑。户籍档案是记录个人基本信息和历史轨迹的重要依据,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能够依据完整的档案资料进行全面、准确的查询和核实。如果允许任意派出所办理,可能会因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而导致证明结果出现偏差。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有其他的办理途径。例如,现在部分地区推行了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后,电子证明会直接发送到申请人指定的接收渠道。此外,对于一些长期在外地居住、工作且无法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人员,部分地区也提供了异地办理的便利措施,但通常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提供在当地居住、工作的相关证明等。
总之,虽然在特定情况下有其他办理方式,但原则上无犯罪记录证明主要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在办理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公安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