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子过户所需资料因过户方式不同而有差异。一般买卖过户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赠与过户需赠与公证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件等;继承过户需死亡证明、遗嘱(如有)、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等。

在成都,房子过户主要有买卖、赠与、继承等常见方式,每种方式所需资料有所不同。

买卖过户资料:对于卖方而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人士)、房产证、土地证(若有)。如果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都要到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对于买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此外,还需要网签合同,这是在成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网上签约备案的购房合同,能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同时,完税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证明已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赠与过户资料:赠与人与受赠人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获得赠与公证书。双方都要提供身份证件,赠与人要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受赠人除身份证外,可能还需要提供购房资格证明,因为即使是赠与房产,受赠人也需符合成都的购房政策。

继承过户资料:首先要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由医院、公安机关等出具。如果有遗嘱,要提供遗嘱原件,以明确房产的继承分配。继承人要提供身份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房产证、土地证也是办理继承过户的关键资料。

总之,在办理成都房子过户时,要根据具体的过户方式准备齐全相应资料,以确保过户手续顺利进行。在准备过程中,可提前咨询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避免因资料缺失而耽误过户时间。

成都房子过户需要什么资料(0)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