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虚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转贷可能涉及骗取贷款罪和高利转贷罪。

关于骗取贷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当使用虚假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这种行为就符合了骗取贷款罪中“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构成要件。如果该行为给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就会被认定为骗取贷款罪。这里的重大损失通常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判断,例如造成银行贷款无法收回达到一定数额等情况。

对于高利转贷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当行为人使用虚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后,又将该贷款转贷给他人,并且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同时达到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这里的“高利”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是指高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一定比例。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既使用虚假材料骗取贷款,又将贷款转贷他人牟利,可能会同时触犯骗取贷款罪和高利转贷罪,此时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想象竞合或数罪并罚等原则来处理。用虚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转贷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用虚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转贷什么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