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赠与没有证据时,若想完成赠与相关事宜,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补签书面赠与协议,若对方愿意配合,赠与事项就能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若协商不成,可收集间接证据来证明赠与事实,若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也可能被法律认可;若以上都行不通,可能难以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赠与权益。

在法律事务中,口头赠与没有证据是较为棘手的情况。补签书面协议是比较理想的解决方式。赠与人和受赠人可以重新就赠与的具体内容,如赠与的财产、赠与的条件等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书面协议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例如,甲口头承诺将自己的一辆汽车赠与乙,但没有留下证据,之后甲和乙可以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协议,写明汽车的品牌、型号、车架号等信息,以及赠与的时间、是否附条件等内容。

若无法补签书面协议,就需要收集间接证据。间接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人证言方面,如果有第三人在场见证了口头赠与的过程,该第三人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如果在口头赠与时有相关的录音或录像,也能作为有力的证据。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也能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比如,甲在微信聊天中提到要将某笔款项赠与乙,之后甲也确实向乙进行了转账,这些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结合起来,就可能形成一个间接的证据链。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间接证据的证明力相对较弱,需要多个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被法院采信。如果无法收集到足够的间接证据,可能会面临无法证明赠与事实的风险,从而难以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赠与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在进行赠与行为时,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口头赠与没有证据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