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撞车事件的管辖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仅涉及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通常由交警管理;若存在故意撞车以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会介入处理。

在日常生活中,故意撞车是一种较为复杂的情况,不同情形下的管理主体有所不同。

当故意撞车仅表现为交通事故时,交警部门会发挥主要管理作用。交警负责处理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认定事故责任、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等。例如,双方因驾驶过程中的纠纷,一方故意轻微碰撞对方车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且情节相对简单,主要涉及交通秩序和车辆损坏赔偿问题,这种情况下交警会进行处理,确定事故责任比例,调解双方关于车辆维修费用等赔偿事宜。

然而,如果故意撞车行为背后存在更严重的违法犯罪意图,派出所就会参与其中。若一方故意撞车是为了伤害他人身体,达到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的目的,或者是为了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这种行为就超出了普通交通事故的范畴,涉及到刑事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执法单位,会按照刑事案件的程序进行立案侦查,收集证据,追捕犯罪嫌疑人等。

在实际处理中,交警和派出所可能会相互协作。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若发现存在违法犯罪的迹象,会及时将案件移交派出所;派出所也会在调查犯罪行为时,借助交警部门的专业知识和资源,如事故现场勘查报告等,共同完成案件的处理。

故意撞车属于派出所管还是交警管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