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钱还钱时,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尝试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如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等;若协商不成,债权人起诉后,债务人应积极应诉,如实向法院说明情况,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当面临没有钱还钱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这是一种较为友好且可能避免法律纠纷的方式。债务人可以诚恳地向债权人说明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还款困难,提出合理的还款建议。例如,请求延长还款期限,让自己有更多的时间去筹集资金;或者提出分期偿还的方案,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每期还款的金额和时间,以减轻还款压力。如果债权人同意协商方案,双方可以签订新的还款协议,明确新的还款条款,这样既能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也能给债务人一定的缓冲时间。
若债权人不同意协商,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人也不能逃避,而应积极应诉。在诉讼过程中,债务人要如实向法院陈述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债务,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分期偿还。
即使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需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财产,还可能对债务人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债务人在暂时无力偿还期间,也应该积极想办法增加收入,节约开支,尽快筹集资金偿还债务,以维护自己的信用和避免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