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人为损坏由造成损坏的责任人负责维修,若责任人是业主,则由业主承担维修费用;若无法确定责任人,在没有证据证明是个别业主所为的情况下,可能会由物业使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明确责任主体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够明确是某一业主或者某些业主人为损坏了电梯,那么这些业主就需要承担电梯的维修责任和费用。例如,业主在搬运大型家具时,不小心撞坏了电梯门,这种情况下,该业主就有义务对电梯进行维修或者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物业的职责。物业对电梯负有日常管理和维护的职责。在电梯出现人为损坏的情况时,物业有义务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坏进一步扩大。同时,物业需要协助调查损坏原因和责任人。如果在合理范围内无法找到具体的责任人,并且电梯的损坏影响到了全体业主的正常使用,物业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来进行维修。公共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保险的作用。有些小区的物业会为电梯购买相关保险。在电梯人为损坏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保险理赔条件,可以通过保险来支付部分或者全部的维修费用。这样可以减轻业主或者物业的经济负担。

责任认定的程序。当电梯出现损坏时,物业应及时通知专业的电梯维修公司进行检查和评估,确定损坏的原因和程度。同时,物业可以通过查看监控录像、走访业主等方式来寻找责任人。如果双方对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电梯人为损坏物业负责还是业主负责维修(0)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