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欠的债务并非一定不用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来说,如果死者有遗产,债务通常要以其遗产来偿还;若没有遗产,债务往往无需偿还,但存在特殊情形。

在法律层面,当债务人去世后,债务的偿还遵循一定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留下了遗产,其债务会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进行偿还。

例如,债务人欠债权人100万元,其留下的遗产价值为80万元,那么继承人只需在这80万元的范围内对债务进行偿还,对于超出的20万元,继承人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当然若继承人自愿偿还则另当别论。

若债务人没有留下遗产,那么从法律角度讲,债务通常会因债务人主体的消灭而自然消灭,债权人一般无法再要求偿还。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使债务人死亡,其配偶仍然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对此都有偿还义务。另外,如果存在保证人,当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总之,人死后债务是否偿还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遗产情况以及债务的性质等多方面因素。

欠的债务是不是人死后就不用偿还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