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不履行仲裁调解书,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调解书是仲裁庭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一方不履行仲裁调解书时,另一方有相应的救济途径。

要明确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国内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不过,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一般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要详细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执行的事项、事实和理由等;仲裁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执行,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仲裁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若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最后,在整个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便法院更有效地开展执行工作。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仲裁调解书不履行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