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离婚,小孩出生后若为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领取离婚证;若为诉讼离婚,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判决离婚的,无需再办理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

协议离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这里对于小孩出生后的情况,要详细约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然后,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情况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包括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审查和判定。

对于小孩出生后的抚养权等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一旦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不需要再去办理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怀孕期间离婚小孩出生了怎么办理离婚证(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